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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科协关于下派专家费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1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525

各省辖市财政局、科协,有关县(市)财政局、科协,省直各有关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团省委联合在全省开展万名科技专家服务“三农”活动以来,省、市、县各相关单位积极选派专家,深入农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提供了技术支撑,有力的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障下派专家顺利开展工作,现就万名科技专家服务“三农”活动下派专家的有关费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直机关下派专家的费用


   1.属于财政供给人员的在职专家由本单位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并按照标准发放出差伙食补助。


   2.不属于财政供给人员的专家(含退休和不在职专家)由省万名科技专家服务“三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并按标准发放出差伙食补助。


   3.实行落实待遇与出勤情况挂钩。省直机关下派专家在基层工作期间,其出勤情况由专家自报,万名科技专家服务“三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通知其派出单位,各单位根据下派专家出勤情况发放出差补助。


   4.省直机关下派专家的集中活动时间原则上每年为三次,每次为一星期左右。下派专家不定期为项目服务的费用和补助由服务地点解决。


   二、市、县下派专家的差旅费和伙食补助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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